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规范管理,构建预防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应付一旦发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根据《河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件界定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指在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过程中,突然发生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危险、安全隐患或现实危害,直接威胁人体健康、环境安全,并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实施机构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由谷子研究所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上报农科院,在院农业转基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农业转基因安全办公室实施。
三、工作原则
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坚持“预防为主、专人负责、及时通报、反应迅速”的原则。
四、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1、预警预报
从事转基因生物试验研究的课题组发现转基因生物突发事件时,课题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向谷子研究所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院农业转基因安全办公室通报。谷子研究所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并由院农业转基因安全办公室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2、处理措施
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属发生重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时,谷子研究所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需协助院农业转基因安全办公室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处理工作。依照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协助相关行政部门对相关试验和生产的试验场地、材料进行封锁、封存或扣押处理;由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造成危害的,立即封闭试验区域,对事故场所、废弃物、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对试验生物迅速销毁,对周边一定区域内的动植物、土壤和水环境进行监控。
3、调查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谷子研究所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配合院农业转基因安全办公室和省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对事发现场进行评估和验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形成调查报告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奖励与处分
对在预防、控制和处置农业转基因生物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工作失职、渎职的,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谷子研究所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
2010年7月13日


